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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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超有創意 / 無人能比 / 我們嗨到高點卻躺在地上 』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日前舉辦了一場 50 多分鐘的教育政策發表會,僅用不到 1 分鐘的時間,發表他對校園毒品問題的高見時。

沈伯洋提出的「反毒四招」為:

一、斷來源:地方配合警方,重點查緝校園周邊商店、販賣熱點與電子菸載具。
二、教拒絕:把反毒教育從「入班宣導、闖關活動」升級為實證有效的生活技能課程。
三、轉治療:春暉輔導「醫療化」,結合北市聯醫成癮防治與毒防中心,導入國際校園通用的SBIRT。
四、司法為輔:使用毒品的孩子優先轉介治療輔導,屢勸不聽或涉及販運才動用司法。

我們注意到,2020 年沈伯洋的前輩立委們還投票反對「明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面禁止電子煙與新型態加熱式菸品販售吸食」,但今年想當台北市長的沈伯洋不但要地方配合警方查緝毒品,也要查緝電子菸載具。

反對明訂高中以下學校全面禁止電子煙立委名單(請點閱)

2020年12月24日,立法院表決《學校衛生法》第24條修法投票,修訂

「明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面禁止電子煙與新型態加熱式菸品販售吸食,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當時投下《反對票》的立委有:

【台北市】吳思瑤、何志偉、高嘉瑜、林昶佐
【新北市】蘇巧慧(想當新北市長)、余天、吳秉叡、張宏陸、羅致政、江永昌、吳琪銘、賴品妤
【桃園市】鄭運鵬、黃世杰
【基隆市】蔡適應
【宜蘭縣】陳歐珀
【台中市】何欣純(想當台中市長)、陳柏惟、張廖萬堅、莊競程、黃國書(承認自己是抓耙仔)
【彰化縣】陳素月(想當彰化縣長)、陳秀寶、黃秀芳
【雲林縣】蘇治芬
【嘉義縣】蔡易餘(想當嘉義縣長)、陳明文
【嘉義市】王美惠(想當嘉義市長)
【台南市】陳亭妃(想當台南市長)、賴惠員、郭國文、林宜瑾、林俊憲、王定宇(否認自己是抓耙仔)
【高雄市】賴瑞隆(想當高雄市長)、邱議瑩、邱志偉、劉世芳、林岱樺、李昆澤、趙天麟、許智傑、
【屏東縣】鍾佳濱
【台東縣】劉櫂豪
【澎湖縣】楊曜
【原住民選區】陳瑩(想當台東縣長)、伍麗華
【不分區】柯建銘、管碧玲、林楚茵、吳玉琴、洪申翰、范雲、湯蕙禎、邱泰源、周春米、沈發惠、羅美玲、莊瑞雄

而沈伯洋自稱什麼「國際校園通用」的 SBIRT ,實際上是美國物質濫用與心理健康服務局(SAMHSA)為了及早介入幫助毒品使用者的一套公衛流程模式——篩檢(Screening)、簡短介入(Brief Intervention)與轉介治療(Referral to Treatment)——服務對象包括青少年以及成人,服務單位也不限於學校。至於要選舉的沈伯洋對於用毒屢勸不聽或販運毒品的孩童就要動用司法的政策,讓勤勞的網友挖出他 2014 年發表於《想想論壇》名為《柯震東震出我國毒品政策的爛瘡》的文章作為比對:當年的沈伯洋痛批新北市在校園菸檢、尿篩的計畫,現在卻不願回應是否仍維持當年同樣的態度;當年的沈伯洋宣稱毒品非法化是最差勁的政策,現在卻又說他不主張毒品除罪化;當年的沈伯洋提倡建立社區中心來提供毒品與針頭給使用者,現在卻說他的「文字被曲解」、被「去脈絡化斷章取義」、批評者「連文章結構和基本公衛常識都看不懂」、「打這個真的太低級」。

不論沈伯洋鳥前鳥後對毒品的立場到底為何,台客今天要分析的,是這位台灣愛國第一名美男子令人擔憂的邏輯論述能力,以及他如何把個人的價值判斷包裝成經驗事實,將未經證實的因果關係塑造成公式定理,並用政治修辭來取代有意義的理性論證。

沈伯洋的文章以藝人柯震東在中國吸毒(大麻)被逮,引起各界對毒品問題的關注起頭,批評新北市提出對高中學生健康檢查增加吸煙檢測與尿篩毒品項目的「噁爛」方案,並問讀者毒品問題可以怎麼做。沈伯洋高度精密的毒品選擇題給了我們以下三個選項:

A. 毒品非法化,抓起來鞭就對了。
B. 將毒品除罪化,對有毒癮者予以協助,並對毒品管制。
C. 尋找吸毒的社會原因,減少吸毒的個人動機,然後予以協助。

把一套完整複雜的公共政策幼兒化,誤導讀者以為只能在三個毫不相關的獨立項目作出唯一選擇,這就是典型的「假三分法」;在實際的政策中,這三個選項並非完全互斥,其中選項 C 更不是與 A、B 平行的政策。以歐盟為例,多數國家在對販毒者執行嚴格刑事管制的同時,也對持有或使用者採取輕罰或除罪,搭配治療、緩刑、社會福利或司法替代措施,幫助他們脫離毒品、重回正常生活。而我們台灣早在 2014 年前就有類似措施,像是清潔針具交換及美沙冬替代治療。

當今還保有鞭刑的,只剩新加坡和少數伊斯蘭教法國家。把「毒品非法化」與「抓起來鞭」放在一起,看似因果關係,其實是「稻草人論證」——先將自己反對的立場誇張扭曲極端化,附加原本根本不存在概念,引導讀者產生「毒品非法化」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聯想,就可以讓自己站上「道德高地」,並讓讀者對自己反對的立場進行道德批判。

所以沈伯洋接著告訴我們:

「當然A政策是最差勁的政策,也是美國1970年代所採取的政策(War on Drugs)。過了這三四十年,相信現今沒有一個犯罪學家認為A是一個適當的政策。」

《對毒品宣戰》(War on Drugs)是美國一連串對於毒品販賣者及使用者的嚴懲政策,但沈伯洋提供的選項是否只針對使用者,或是也針對販賣者,沈伯洋沒有明確說明。「最差勁」屬於個人評論,但文章裡唯一支持它的,只有沈伯洋訴諸於空氣權威但欠缺具體實證的個人信念。如果我們硬要依照沈伯洋幼稚的假三分法來排名,新加坡、馬來西亞的決策者恐怕會覺得 A 政策是最好棒棒的政策吧?

談到 C 政策時,沈伯洋丟出一連串質疑政府沒有去關心研究毒品與社會經濟結構連結的問題,然後指控「為什麼毒品的問題出來,政府只會大叫處罰,然後覺得不過癮,還想要早點在學校把所謂『吸毒者』揪出來?」

沈伯洋的指控與事實並不相符。

早在 2005 年,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便已推動毒癮減害計畫,包括愛滋篩檢、清潔針具、美沙冬替代療法,以及對癮者的諮商轉介。至 2008 年,全台已有 63 家醫療院所提供美沙冬替代治療,並搭配追蹤輔導。法務部 2009 年也明訂政策調整為「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在「防止新的毒品人口產生」的同時也「減少原有毒品人口」。台北地方法院也試辦了《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作業要點》,透過醫療停止使用者對毒品之渴求與依賴,減少為購買及施用毒品而造成社會治安危害,並重建用毒者重返健康社會的能力。

因此,當時的政府政策絕非「只會大叫處罰」,更沒有「抓起來鞭就對了」。以偏概全、選擇性呈現事實,用最極端的刑罰想像來煽動讀者情緒,這是江湖郎中沈伯洋最擅長的認知作戰。

沈伯洋接著表示:

「如果 B 政策的除罪化對某些人過於偏激,那麼台灣至少可以效仿某些國家,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並導入社工機制予以協助吧?」

沈伯洋站在道德墊腳石上居高臨下、指手畫腳的口吻,不免讓人作出「你們這些沒出過國的土包子,不像我這個吃過洋水的高級知識份子,大概沒有辦法像我這麼有智慧水準地接受毒品除罪化」的解讀。而是否「提供吸毒者毒品」也成了今天朝野的政治攻防。

部分歐盟國家的確成立了社區中心,讓毒癮者帶著自己取得的毒品,在現場醫護人員監督、照顧、篩檢、輔導、轉介戒癮下,使用中心所提供的乾淨注射器具,進行監督式的毒品施打。這項減害的政策並不是贊成或鼓勵吸毒,而是基於在無法立即完全消除毒品濫用的考量下,優先降低吸毒帶來的死亡、共用針頭所帶來的感染擴散,以及社區保健與治安成本。極少數國家對特定的藥癮者提供受嚴格管制的藥用海洛因持續治療療程,但它們並沒有在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面對社會質疑時,沈伯洋現在辯稱,他當年說的「毒品」指的是「美沙冬」。我們暫且接受他的說詞,但沈伯洋仍無法解釋,當時的台灣早就設有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並提供清潔針具服務和美沙冬替代治療,為何沈伯洋還要台灣「效仿某些國家」作台灣早就在作的事情?到底是當時無知,還是現在鬼扯?

沈伯洋告訴我們,會成癮的東西有很多,例如有人對鋼彈模型成癮,有人對禮貌成癮,有人對中國成癮;「有些東西即使成癮到著迷了,也不會怎樣,因為這些成癮的東西符合當代價值與文化」;所以「什麼是合法的癮,什麼是非法的癮,都是歷史上政府透過法律所延續出來的霸權」。這種盲目無差別的概念膨脹,把濫用化學物質的嚴重後果與生活日常的戲謔用語相提並論,濫用「成癮」的概念來宣揚自己的政治偏見,不但把「成癮」拉扯到失去了討論主題的意義,學法律的沈伯洋竟然還對法律的強制性本來就是權威性的霸權大驚小怪。

沈伯洋顯然也搞不清楚,法律懲罰的從來不是「癮」本身,而是「犯罪行為」或「管禁物品」。你可以對洋芋片上癮,但如果為此去搶銀行,法律懲罰的是搶劫行為,而不是你的洋芋片癮。同樣的,法律懲罰的不是毒「癮」,而是使用或販賣違禁品的行為。法律上沒有合不合法的癮,只有合不合法的行為。

2014 年的沈伯洋呼籲大家「抗拒這些法律的言語力量」、「抵抗針對毒品的話語」、「把毒品和藥品劃上等號」。2026 年的他對此解釋,因為毒品和藥品的英文都是「drug」。台客可以了解,當年的沈伯洋想強調「毒品也是具有藥理作用的物質」,但今天的沈伯洋為了選舉拗出來的瞎掰,從語言學、使用習慣、邏輯、法律到藥理學都有問題。

從語言學及使用習慣來看,植物和發電廠的英文都是「plant」,指甲和釘子都是「nail」,執行和處死都是「execution」,沈伯洋不會要我們把這些東西都畫上等號吧?當母語人士使用「drug」這個字彙時,如果前面沒有任何「prescription」或是 「over-the-counter」之類的修飾語,也沒有明確前後文,指的就是毒品或吸毒,不是藥品或吃藥。而配合政策的轉變以及更符合現實的官方慣用字是「Substance(物質)」而不再是「drug」。從邏輯來看,華文把 drug 這個含義廣泛的字彙分別翻譯成合法的藥品和非法的毒品,不表示我們可以反過來推論這兩個的概念就是同一個東西。

對法律而言,這些「對人體會產生生理化學作用的物質」依照是否透過醫療途徑取得,明確區分為「毒品」或「藥品」。例如,沒有經過醫療途徑的嗎啡,在台灣屬於違法的一級毒品,但依規定在醫療過程中施打,就是合法的止痛藥品。由藥理學來說,必須經過嚴格臨床試驗,證明其在特定劑量下「治療效益遠大於副作用風險」,且具有明確的醫療用途,才能成為「藥品」;如果成癮性高、濫用風險大、對神經與器官有嚴重毒性、又缺乏正當醫療用途,就會歸類為「毒品」。注意這兩者並不是相對的物質:不是藥品,不表示就是毒品;不是毒品,不表示就是藥品。

2014 年的沈伯洋為了替「毒品除罪化」的立場說話,模糊「毒品」與「藥品」的界定亂喊口號,無顧「醫療效益與風險比」的根本差異,忽略「成癮性與神經毒性」的量級差別。2026 年想當台北市長的沈伯洋為了自圓其說,又掰出一條魚目混珠的歪理,混淆「合法管制藥物」與「非法濫用毒品」的社會用詞,抹煞法律與減害的溝通語境。

文章最後,沈伯洋不忘夸夸其談,要官員別為了選票而繼續對用毒者執行「懲罰的動作」,才不會讓「階級與利益的爛瘡」「爛得徹底,無法治療」。今天沈伯洋說,他對毒品的立場從未改變、他不主張毒品除罪化...我們已經搞不清楚,今天的沈伯洋是否要為了選票繼續對用毒者進行懲罰?

從沈伯洋喜歡用利用麥卡錫主義散佈紅色恐慌的變態政客特質,我們倒是可以明顯感覺到沈伯洋想把哪些癮「抓起來鞭就對了」。沈伯洋解釋,「中國癮」是一種「看到中國膝蓋就自然彎曲的病」,「不但戒不掉,政府更提供大量的資源與案例讓大家繼續成癮。得了這些癮的立法委員們因為頭腦的偏差無法正確審核法案,吸了這些毒的官員們看到學運人士也會失心瘋地追打。」

沈伯洋顯然是對這個「看到中國膝蓋就自然彎曲的病」有深入研究之權威,那自己的爸爸沈土城為了滿足用低價在中國買進、高價在南美賣出以獲取上億台幣利潤的「中國癮」,不惜「降低國格」把自己公司處登記為「中國台灣」,身為「抗中保台」的愛國青鳥教主沈伯洋,應該能夠深深體會父親有戒不掉「中國癮」的切身之痛。爸爸有「中國癮」,沈伯洋自己卻得到了民進黨的「黨國癮」,看到民進黨徽膝蓋就自然下跪,要擋什麼法案,就推說太難寫,誰敢揭弊吹哨監督批評自己的主子,就猛打他們是中共同路人、在地協力者。雖然「黨國癮」明明可以戒掉,但民鏡黨集團會提供官位、爽缺、標案、補助、投資、網軍、知名度、按讚數、留言數、通告費、稿費、放水開溜、無罪判決給靈魂出賣者,讓你有吃不完的甜頭,享不盡的特權,一切由全國人民買單。於是,好端端的人就慢慢成為青鳥、蟾蜍、黑熊、肥貓、狗腿子與馬屁精,在街上抓路人當共匪盤問,在觀光區攔遊客當共諜公審。這就是我們今日上了「黨國癮」又死不承認的台灣。

比利時樂團 K's Choice 90 年代的成名曲【沒有上癮】以第一人稱的視角描繪了毒癮者在陶醉與否認之間的心理掙扎。主唱以及作曲人之一的 Sam 如今以跨性別者的身分公開生活,並於今年以更簡約的版本重新詮釋這首歌曲。

「我沒有上癮」或許上癮者最常自欺欺人的一句話。沈伯洋非常擅長診斷別人的癮,唯獨看不見、聽不到、想不通、讀不出自己的癮。


【沒有上癮】歌詞翻譯

原名:Not an Addict     原創:Gert Bettens,Sam Bettens

吸進去再呼出來
傳給下一個 就快燒完了
我們超有創意 無人能比
我們嗨到高點卻躺在地上

不是習慣成性 這酷斃了
我感到整個人都活過來
沒有了它 你就只是局外人

扎進血管越深
思想就越有深度
不再有任何痛苦
我到了天堂 我就是神
我無所不在 我無所不能

不是習慣成性 這酷斃了
我感到整個人都活過來
沒有了它 你就只是局外人
我沒有上癮
這或許是謊話

高潮結束 我好冷 孤獨
我只是個沒有依靠的人
一切對我都沒有意義
一切對我都沒有意義

不是習慣成性 這酷斃了
我感到整個人都活過來
沒有了它 你就只是局外人
我沒有上癮
這或許是謊話

讓我解脫 離開我
看著我往下墜落
讓我解脫 看見我
你看 我不斷下墜 不斷下墜

不是習慣成性 這酷斃了
我感到整個人都活過來
我感到
不是習慣成性 這酷斃了
我感到整個人都活過來

不是習慣成性 這酷斃了
我感到整個人都活過來
沒有了它 你就只是局外人
我沒有上癮
這或許是謊話

我沒有上癮
我沒有上癮
我沒有上癮
我沒有上癮

【沒有上癮】【連結分享】https://taike.taipei/not-an-addict-ks-choice

* 沒有上癮Not an Addict 的歌曲歌詞創作所有權屬於 K's Choice 及其唱片公司。本華語翻譯純為台客個人詮釋,僅供鄉民參考。
** 標題使用的照片來自於 Unsplash,攝影者是 Kyle Clev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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